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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2 1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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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推荐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 分类:政策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9-1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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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推荐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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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局(宁波除外):

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要求,现组织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申报推荐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条件

申报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5年及以上。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

(二)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

(三)创新能力强。企业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四)经营效益好。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3年以来无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生产、质量、生态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等违法情况。

二、申报推荐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请各设区市经信局按照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30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浙企之家”(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进行申报,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在浙央企原则上应通过中央企业申报渠道进行申报。

(二)地方推荐。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数智经信工作台(https://szjx.jxt.zj.gov.cn:20060/ddm_oms_prev/#/homePage/workbench)完成审核,并将申请汇总表(附件2,含复核企业)以文件形式报送至省经信厅。

(三)遴选确定。省经信厅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客观赋分、专家评审、综合评估等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企业名单。

(四)组织推荐。由各设区市经信局组织拟推荐企业和复核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平台”(https://excellent-ent.cn/)进行系统填报,并将企业申请书(系统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与骑缝章,含水印)纸质版(1份)和扫描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经信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评价工作安排

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请相关设区市经信局组织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和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附件3),按要求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撤销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请各设区市经信局按照要求,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做好初审工作。重点对申请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企业需提供市场占有率测算说明,鼓励自证)、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符合工信部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附件4)的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依据各地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第八批遴选质量和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了各设区市推荐名额上限(附件5)。推荐列入浙江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重点企业名单(以下简称重点名单,名单另发)的企业,不占用各设区市推荐名额。

(三)强化培育。为强化示范带动,按照工信部有关要求,加快制造业单项冠军梯队建设,原则上优先推荐浙江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对列入重点名单的企业,各设区市经信局应做好动员摸排工作,确保“应报尽报”。

(四)精准指导。各设区市经信局要深刻理解培育单项冠军的重大意义,熟悉单项冠军遴选导向和标准,加强业务学习和精准指导,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并做好推荐企业数据填报和资料审核工作,提高企业推荐质量。

联系人:叶传宗 0571-87058346、

陆一鸣 0571-87058143。

材料接收邮箱:karaysn@163.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大企业处。

以上信息来源: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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